問:一本政治哲學書有以下句子:Whatwecannotdoineithercase,isexerciselegalpunishment,oruseforcebeyondwhatisneededforself-defence(遇上這兩個情況,都不可動用司法懲罰,也不可動用非自衞所須的武力)。句中的use和exercise,是不是應改為toexercise和(to)use或exercising和using?
答:Exercise和use之前加to是可以的,但不加也可以。
談到某些行動,英文常在「帶do字的子句(clause)」之後,用「be(即is、was等)+to+原形動詞(infinitive)」,解釋那是什麼樣的行動,而那to字往往略去,例如:(1)Theonlythinghedidwas(to)bowandwalkaway(他只做了一件事,就是鞠個躬,轉身離去)。(2)WhatIamgoingtodois(to)tellhereverything(我會做的,是把一切告訴她)。讀者示下那一句,就是用這句式,解釋什麼樣的行動不可以做。
至於把exercise和use改為動名詞(gerund)exercising和use,則不如改用名詞,讀來會自然得多:Whatwecannotdoistheexerciseoflegalpunishmentortheuseofforce。
問:Competence和competency兩字的用法、意思有什麼分別?
答:兩字都是指「能力」或「資格」,意思、用法沒有分別,例如:Hiscompetence/competencyasanelectricianisundoubted(他做電工的能力,無可置疑)。不過,competency是舊式拼法,今天很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