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市場競爭激烈,網絡商紛推月費計劃招徠,電訊管理局指去年有逾109萬個流動電話號碼攜號「跳槽」。不過「蝦碌」個案也不絕,接連有機主與網絡商簽合約後,未能如期成功轉台,索賠也被拒;也有客戶稱欲更改號碼,卻被店員誤導申請轉攜兼簽新約。
個案一:提前三天斷網
朱小姐1月初申請攜號轉台至電訊盈科,定於同月7日凌晨生效,但服務生效前三天,手機突中斷網絡,向原網絡商查詢,發現電盈擅自提早「勾線」轉台,又未即時提供網絡,她怨言:「突然間冇咗手機服務好唔方便!」
本報1月6日轉介朱小姐個案予電盈,翌日她終成功轉台,惟期間出現三天服務真空期。電盈回覆未有解釋斷網原因,只表示已按客戶要求辦理轉台。
個案二:押後兩天生效
張先生與新世界傳動網簽了攜號轉台合約,原定1月31日凌晨轉台,但當天早上接到「新世界」職員來電,稱因技術問題須押後生效。
張指被延誤兩天才成功轉台,並因此須多付原網絡商一個月服務費62元,「新世界有責任賠番呢筆費用,但唔肯承擔」。
新世界傳動網回覆,因當時系統出現問題,故未能為客戶如時轉台,已延長服務期一個月作賠償。
個案三:被誤導簽新約
曾先生名下有兩個手機號碼,其中A號碼用和記3香港的35元月費計劃。他因不時受電話滋擾,遂到「3」門市查詢將A號碼更改,店員稱須付手續費200元,建議他以零機價出新手機及改用148元3G月費計劃,之後再把用另一網絡商的B號碼轉攜至「3」,並「冚去」A號碼,則可豁免其改A號碼手續費。他稱及後發現被店員誤導,「其他『3』分店職員話,我其實唔使出新機,一樣可以幫我免費轉攜改號碼,家無端端改咗個貴月費計劃」。
3香港回覆,曾先生到分店簽3G月費優惠計劃後六天再到分店要求攜號轉台,將另一網絡商的號碼轉到該公司,店員酌情豁免轉台及改號碼的費用。銷售過程中,曾先生從沒要求選用一個新的手機號碼,因此不涉誤導。
檔案編號:0105023、0206088、0105024
攜號轉台投訴去年17宗
電訊管理局透露,去年共收到2,302宗流動電話服務投訴,其中17宗涉攜號轉台、7宗涉銷售手法問題。該局表示,如網絡商未能兌現合約上的轉台日期,又或作出誤導或欺騙銷售行為,用戶除可要求網絡商跟進,也可提供資料向該局投訴。
電管局熱線:29616333
攜號轉台錦囊
1.轉台前檢查舊合約期限
2.向新網絡商提供正確賬戶資料如簽名相符,免造成延誤
3.已停台號碼不能申請攜號轉台
4.增值服務不能轉攜,須向新網絡商再申請
5.選擇近截數日前安排轉台較「着數」,可省月費
6.轉台期間留意新舊網絡商之賬單,核查徵費正確否
資料來源:電管局及消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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