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偉雄擬引入辱警罪阻挑釁

曾偉雄擬引入辱警罪阻挑釁

【本報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表示,每年有400至500宗襲警個案,平均每日也發生,部份人士更挑釁警員,若情況惡化,會考慮建議引入「辱警罪」。至於副總理李克強訪港事件中,警方的保安安排備受批評,曾偉雄表示,警方會以一個有則改之、無則嘉勉的態度面對。

盼警民互相尊重

上任一年的曾偉雄接受訪問時表示,關注前線警員受襲、受辱事件,指這類衝突通常發生於一些不太嚴重的交通違例事件上。「警察作為執法者應該受到尊重,亦期望市民能夠與警察互相尊重,可惜很多時事與願違。」
例如去年金鐘一名交通警員票控一名司機沒有佩戴安全帶,司機夫婦下車大聲叫罵外,更取出一把鉸剪,事件中的警員則拔槍戒備。案中夫婦最終因涉襲警被捕。至於辱罵警員,粗言相向,由於現行沒有「辱警罪」,不屬違法。
曾偉雄表示,如果情況惡化,會考慮參考部份西方國家立法應付,但目前仍未達至這階段。他表示,已增加新入職人員情緒管理訓練,幫助他們面對這類問題。
另外,去年8月李克強訪港,警方的保安安排備受批評,包括麗港城抬走「六四T男」、阻礙記者拍攝的「黑影論」等,曾偉雄表示,對人來說這是一個歷練,最重要的是在履行責任時做到實事求是、問心無愧。
被問及事件中,警方有沒有需要道歉,他說:「警方嘅工作係根據香港法例,履行法律賦予警方嘅責任,至於市民嘅批評,警方會以一個有則改之、無則嘉勉的態度來面對。」

曾偉雄稱平均每天都有襲警案。 資料圖片

憂警方濫用條例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警方執法時,經常遇上市民使用粗言穢語,他贊成引入辱警罪。但民陣警權關注組成員王浩賢質疑,用不禮貌態度去對待執法人員,是否足以構成刑事罪行,擔心警方濫用條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表示,現行法例中「阻差辦公」已能確保警有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