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權.你要識︰疏忽賠償追討期三年

工權.你要識︰疏忽賠償追討期三年

工傷僱員可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期內的五分之四薪金)、醫療費及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並可就意外而追討僱主的疏忽賠償。
僱主須在合理和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確保僱員工作時安全及健康,如為僱員提供合適的訓練,提供工作所需的輔助工具及防護措施,並有責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如因僱主未盡責任照顧員工,僱員可在意外發生後的三年內,透過民事索償追討僱主的疏忽責任。如受傷僱員於意外中亦有疏忽成份,則須按比例與僱主分擔責任,賠償額亦會因而按比例扣減。
工業傷亡權益會電話:23665965
網頁: http://www.ariav.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