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食肆推出$118超筍自助晚餐吸客,吸引逾13,000人團購,惟不少人反映無法預約服務。《蘋果》調查發現餐廳涉嚴重超賣爆煲,收客人數超出可提供服務。政府針對不良銷售手法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一旦通過,不良的營商手法屬刑事罪行,法庭可命令商戶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位於尖沙嘴漆咸道南中晶金融中心二樓的Darts1Bar&Restaurant去年11月在JigoCity團購網推出自助餐優惠,以$118任食原價$398的生蠔、白松露湯自助晚餐,優惠期由今年1月5日至4月5日。
「電話一直冇人聽」
近日有網民在討論區留言怒罵該店難預約,本報也收到多宗投訴指該店電話打不通或無人接聽,根本無法預約。團購了10張的譚小姐由去年12月至今也無法使用服務,「除咗12月打通過一次,客滿約唔到,之後再打一直冇人聽」,另有消費者指直踩上門也無位,最終向團購網退款。
記者曾到店了解,職員表示須應付團購不接待街客。Darts1Bar&Restaurant回應本報稱,餐廳本身計劃收取不多於15,000名團購客,最後共逾13,000人購買,已申請多張電話卡供訂檯,或因部份時間多人致電致未及接聽,現時約有6,000人使用了服務。JigoCity至截稿未有回覆。
推晚餐優惠又重叠
縱然餐廳解釋為「接唔切電話」,惟本報按餐廳提供資料計算過,收客人數實非餐廳可應付。如按餐廳指已收客13,000人,在該團購可使用的85天限期內,餐廳每日須招待152人。惟該餐廳每日兩場晚餐(逢星期五、六一場),每場70人,每日招待共140人,最多只可服務10,150人,明顯未能應付需求。
本報又發現,其實該餐廳同時推出另一$98或$158晚餐優惠團,使用期為去年11月1日至本年1月31日,兩團在1月份竟有20多天重叠,令人懷疑1月份超賣爆煲引發近日消費者怨聲載道。
將受規管
議員指等同欺騙
立法會議會李華明表示,商戶若明知無法提供服務仍催谷銷量,等同欺騙消費者。他指,團購公司也有責任根據商戶的規模訂立相應細則,政府應加強監管保障消費者。
消委會去年收到548宗團購投訴,3成為付款後未收到優惠劵或無法預約。該會發言人表示,商戶有責任評估是否有足夠人手、座位及服務應付需求,並應向未能使用服務的客人退款。發言人表示,《商品說明條例》修訂草案將規管不良的銷售手法,就預繳式消費,若證實商戶於進行交易一刻無意提供服務,會被視作刑事罪行。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