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戶困難可求助金管局

開戶困難可求助金管局

彭先生曾於04破產,08年解除破產令,至今超過七年,近日因新受雇公司須以滙豐銀行作為出糧戶口,遂到荃新城市中心滙豐分行開戶卻被拒,又稱開戶至少要存款5,000元,彭先生要求只存2,000元同樣被拒。
滙豐銀行回覆,已和彭先生達成協議同意以2,000元開戶,並解釋是否同意開戶主要是審閱客戶資料及過往戶口運作紀錄而作出的商業決定,客戶可開設港元結單儲蓄戶口或港元來往戶口,開戶存款額為2,000元。若客戶維持5,000元結餘,可享利息和豁免50元月費。
金管局表示,銀行開戶與否屬商業決定,不予評論。據「銀行營運守則」銀行應說明最低結存限額,及存款結餘低於限額時須支付費用供客戶查閱。市民如有不滿意可聯絡金管局求助。
檔案編號:0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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