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八達通報失仍增值過賬遲遲未停 累計3000元

交銀八達通報失仍增值
過賬遲遲未停 累計3000元

【保障權益】遺失有自動增值功能的信用卡及八達通卡,在通知銀行即時停止信用卡後,遺失的八達通卡竟仍然不斷被自動增值,每隔數天便增值每次250元,最後累積達3,000元,過賬遲犀仍未停止。銀行稱若卡主確認該些賬項為非授權交易,調查完成前毋須繳費。

霍小姐擁交通銀行信用卡,並為其子林先生申請附屬卡及增加八達通卡自動增值,以其主卡扣數。但去年11月,其子遺失了銀包,當中包括其附屬卡,己即時向交銀報失。銀行為林先生重發全新編號的附屬卡,林先生也透過八達通公司電話報失系統登記報失及已取新八達通卡。
到12月霍小姐收到交銀月結單卻發現自11月15日報失附屬信用卡後,差不多隔數天便有人以八達通卡自動增值並從其已報失的附屬信用卡記賬,至今年2月該賬目已累積近3,000元。霍小姐說:「兩張卡都報失,冇理由仲可以過數。唔明銀行點會畀報咗失嘅信用卡繼續自動增值同埋過數,唔知係咪要我負責?」
交通銀行回覆,已通知霍小姐只須確認交易為非授權項目,暫毋須繳費;報失後銀行已即時凍結該附屬信用卡。因該失卡已凍結,在收到八達通自動增值過數要求時,已列出交易有問題,要求八達通公司跟進及回覆;月結單可供客戶核實,若發現有錯誤、未經授權及紀錄不符,可於60日內書面或致電通知銀行。

卡主須承擔首三小時損失

八達通公司則稱,卡主須承擔報失後首三小時內的交易金額,而失卡的自動增值服務也會在成功報失後停止。卡主可於語音系統報失的同時,選擇補發新卡和是否繼續使用原有連繫賬戶過數。根據紀錄,林先生報失後選擇用舊信用卡支付自動增值費用,故新八達通卡仍有自動增值功能。
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據《銀行營運守則》銀行須提供詳盡章則及條款、報失程序予信用卡卡主。
若有未經授權交易,持卡人應有權在調查期間拒付涉及爭議的款額。銀行查明有未經授權交易,應即時更正並通知持卡人。當客戶取消有八達通自動增值的信用卡賬戶,銀行會通知八達通公司取消有關增值服務。檔案編號:12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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