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約10名中港單親媽媽昨前往立法會申訴部,要求議員協助取得單程證,以方便照顧與港人丈夫所生的子女。她們說,早年港方爭取的一年多簽政策,難讓她們受惠,希望港府向內地當局提出要求,向她們批出單程證,從根本解決問題。
單親媽媽說,內地多個省市的公安局異口同聲表示,從無接獲港方對她們一年多簽的指引,單親媽媽獲批探親簽證期限只有14天至3個月,有時甚至只獲7日自由行簽證,令她們飽受金錢和精神上的壓力。
在會面期間多人情緒激動痛哭,指內地只批准她們來港「夫婦團聚」,手續上須丈夫親赴申請,惟已失蹤或死亡的丈夫根本「無力勝任」,留港子女又因生活所限不能返回內地與母團聚,要求港府從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