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 衣 - 陶傑

穿 衣 - 陶傑

英國名牌女宗師韋思活(VivienneWestwood:中國大陸消費自由行的同胞中譯,叫薇薇恩.韋斯特伍德)抨擊,英國人在西方最不會穿衣服的民族,英國人穿着得最醜。
英國是做生意的國家,比起歐洲人,比較不懂得享受。尤其是英文的詞彙少了一個字,叫做Chic─這個法文字,意思是日常生活,也要講究儀容,穿着打扮不誇張,但必要顯示風格,Chic就是從衣着到舉止展示到毫巔,把風格活成生活。
在粵語的「姿整」和「妖姣」之間,只得其風韻一二,但傳達不了其中品精味緻的感覺。英語到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才驚覺法國人為什麼如此之時尚,方把Chic收錄在英文詞典。美國二十年代默片的一代姣男華倫天奴,把Chic的感性在大西洋彼岸帶過來,但畢竟是曇花一現,今天論穿衣服,看看周圍的美國遊客,更加沒得救!六十歲的伯伯着T恤,七十歲的老太太穿波鞋,一副太陽眼鏡架在額角,只比中國的自由行高半級。
衣着差一點,是因為天氣,長年陰冷,英國人和德國人一樣,衣服無甚色彩,得一個淡字,灰暗低沉。穿衣服的藝術 要表現在色彩交錯的心思運用之上,因應着年齡和身材,橘紅、天藍、深綠,藍與黑,還加上布料的各樣質地,衣服的品味是藝高人膽大的自我呈現,是尚未寒暄那一腔口音之前的第一層社交語言,所以D&G、Chanel、費拉加謨,不是法國就是意大利,因都擁抱着地中海,從羅馬到文藝復興。
韋思活在英國,像早年的大衞寶兒,一樣被視為異類。她瘦得很姣,姣中別有異色,她故意穿一襲See-through半透明的裙子走進白金漢宮─這一點要注意,因為她是Westwood,故只她可以,她有這股霸氣,這一天,白金漢宮出現了兩個女王。
除了法國意大利,荷蘭人也蠻會穿衣的。許多年前一個秋日,我乘船過海到阿姆斯特丹,看見街上的淡紫和橘黃,襯着蒼天下倫布朗十七世紀的運河小屋,河水映照着灰藍的穹天,忽有一股莫名的愉悅,因為色彩,光暗,還有一片歲月靜好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