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生活艱難縱火博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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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艱難縱火博坐監

【本報訊】有五次縱火案底的綜援漢再度犯案,以膠盒作燃料,焚燒泊在停車場的電單車。警員當場拘捕他時,他竟稱:「生活艱難,所以諗住放火燒車,博坐監。」他昨日得償所願,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指他屢犯不改,但考慮到他認罪及輕度弱智,判處監禁56個月。
無業被告吳仲偉(41歲,圖)在內地育有6歲女兒。他自1987年至今已有33次案底,當中5個為縱火,02及06年先後被判囚56個月。他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辯方求情指,他過往曾為報酬而在車內盜竊,繼而燒車毀滅證據,今次犯案並無預謀,只因不知前路如何面對,故縱火發洩兼博坐監。法官判刑時表示,縱火罪行嚴重,假若未及制止,後果不堪設想,被告如覺生活逼人,可以其他途徑獲得救濟。案件編號:DCCC13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