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廠商會建議港廠商應對經營困境策略,搬廠是其一選擇。有成功遷廠外省但要忍受生產流程上的諸多不便,亦有身先士卒「客死異鄉」,有將業務外判予返鄉的外省員工,也有往東南亞開展生產基地,各適其適,目的只有一個,掙扎求存。
於2010年底將生產工序由深圳遷往廣西南寧玉林的手機電子零件商,亞米科技董事譚武良分享過中要訣。他認為若能應對當地配套設備不足的問題,遷廠之舉仍是可取的。例如該廠所有生產材料即使細如縲絲現時也要百分百由深圳付運,運輸車程需約5個小時,他認為可以承受,因為這是「唯一出路」。繼續留在深圳,根本「冇錢賺」。遷廠後工資成本因而節省20至30%;現時深圳廠房現時只負責設計和檢測工序。
外判予外省員工減風險
但當中亦有不少失敗個案。有化工廠家便指出,一家早於5、6年前遷入鄰近江西的廣東南雄的化工廠,投資了逾億元,但「行先死先」,各方配套設施未完善下,最終還是執笠收場。
有廠商則以間接式投資外省生產線,減低風險。中港中小型企業投資交流協進會會長趙志雄表示,雖然河南、湖北等外省地方政府,提供很吸引條件,如廠房3年免租,3年免稅,包供應工人,月薪只是600元人民幣,每度電費平60%至0.4元人民幣……。但始終人生路不熟,與地方政府關係未建立好;生活習慣又不適合,「凍到抽筋,可以3個月唔冲凉,食又太辣!」最後他們決定只是間接投資於當地,讓來自河南等外省員工返回鄉下創業,港商借出機器,並將定單外判給員工。以他公司為例,現在三分之二業務已外判給舊有外省員工,並要求對方提供抵押金10至20萬元以防出現問題,公司因而節省成本25%,否則早已「執咗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