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送錢否認涉賭博

店主送錢否認涉賭博

【本報訊】記者昨找到店主蔡虎城(圖),他否認向比賽優勝者提供現金獎,「每次我哋都係用現金券形式,上次影相只係為咗噱頭,擺上網同人分享,吸引更多人嚟玩」。優勝者於比賽後,會按慣例在店內選取想要的卡,「本來我哋以前用獎品,但發覺我鍾意呢種卡、佢鍾意嗰種卡,咁不如直接送現金券」。
蔡還暗指其他店同樣送現金,「佢哋話送千五蚊……但寫話係『獎學金』,字眼可能好睇過我!」他解釋兩年多前最先在該商場開設遊戲卡店,其後競爭者加入,但彼此關係不佳。他強調自己沒有鼓吹賭風的意思,只是提供一個地方讓玩家聚集對戰,且參加者大多是為買新卡去參賽,「我覺得佢哋係一個競爭嘅心」。

涉金錢利益已屬違法

警方發言人表示已接獲有關投訴,由秀茂坪警區特別職務隊跟進。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賭博條例》已列明遊戲一旦涉及金錢利益,已屬非法聚賭,店主可被控經營非法賭場及收受賭注,罪成最高刑罰為罰款200萬元及判監兩年,今次事件涉及未成年人士參與,法官判刑一定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