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監管直資校 料掀加費潮

22招監管直資校 料掀加費潮

【本報訊】審計署前年揭發直資學校財政「混賬」,被指「冇牙力」的教育局,將實施22招監管措施,當中提出學校如要撥出部份學費作建設維修經費或購置教師宿舍,必須有至少六個月營運儲備,又指一般營運儲備達這水平才健康,是現時下限僅兩個月的三倍。直資學校議會認為可能引導學校加學費「填數」,掀起加費潮。
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謝凌潔貞任主席的直接資助計劃工作小組,昨公開報告書,提出22招監管措施。謝太指監管原則是「循序漸進,揸大放細。」

要求將儲備分項入賬

22招可分為五方面,涉財務佔七招,由14/15學年起,當局每隔四年便會全面稽核學校管理和財務,而非只限賬目。針對亂加學費,局方要求校方將儲備分項入賬,其中營運儲備不得高過相等於12個月開支,超額便需減學費。
校方每年可撥一成學費作建設維修儲備,用作擴建或提升設施水平;當局不贊同學校買物業,除非有強烈理據,如為外籍教師提供宿舍,但必須一次過買,不能做按揭或借貸。要進行這兩項,前提是調撥後營運儲備不得少於相等於6個月開支。學校可動用長期服務金儲備、捐款或建設維修儲備投資,但只限購買港元債券或存款證。
教育局去年底率先要求各校提高學費減免和獎學金計劃的透明度。當局又會於教育局網頁披露校董會成員基本資料,並要求校董會成立管治檢討小組,協助校董會檢視管理和財務程序,必須於2013/14學年完結前成立。
學校違規而屢勸不改,當局將採取懲罰四部曲:繞過校長,向校監發勸諭信;再不改,通知所有校董;仍然無效,將會在教育局網頁公開學校罪狀;最後一招是停發津貼。新招似乎嚴厲,成效未知,謝凌潔貞昨說:「我哋唔係有牙唔用,係因為好愛惜學生、學校。」

營運儲備須達6個月

實施新措施後,學校總儲備需要分項入帳,或令實際營運儲備金額降低,工作小組成員之一彭耀佳昨表明,營運儲備達6個月開支才健康,「唔夠嘅話會容許加學費。」
直資學校議會主席林建華表示,新安排下如要撥學費作建設維修儲備,必須有相等於6個月儲備,「可能引導未夠6個月儲備嘅學校,加學費到夠6個月,先至可以撥款。」

加強監管直資學校財務主要措施

‧2014/15學年起,教育局每四年稽核管理和財政
‧營運儲備上限相等於12個月營運開支,超出上限必須減學費
‧每年最多撥10%學費收入作建設、維修或提升標準設施
‧只可用長期服務金、捐款或建設費買港元債券或存款證
‧如要買物業必須有強而有力理據,且不可按揭或其他貸款安排
‧校方必須公開財政報告
資料來源: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