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髮妻行街遭細婆撞破報警重婚五年 齊人囚四月

攜髮妻行街遭細婆撞破報警
重婚五年 齊人囚四月

【本報訊】育有一子的已婚技術員,背妻跟年輕廿載的女子再結婚,重婚長達5年,直至二太太在街頭撞破他和髮妻行街,才恍然大悟報警。已承認重婚罪的被告,昨向法官承諾願在有生之年,每月賠償二太太最少1,000元,但惹來裁判官斥責他未盡為人丈夫的責任,嚴重傷害二太太,令她變得不敢結識異性,兼手自殘,判他即時入獄4個月。記者:李啟發

辯方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表示,欲享齊人福的被告黃文光(55歲)已極感後悔及內疚,明白傷害了二太太,願意作出金錢賠償,並將申請與二太太的婚姻宣告無效。被告聲稱真心愛二太太,每月給她一半人工做家用。08年被告因爆竊罪入獄3年,出獄後曾替二太太還債7個月,涉款2.8萬元。

令二太太害怕結識異性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則透過二太太提供警方的口供,發現被告於5年的重婚生活中,僅供養二太太1年時間。二太太認為遭被告浪費10年光陰,現已害怕結識男友及曾手自殘,須長期服安眠藥,每次提起事件均傷心落淚。此外,被告指髮妻愛打麻雀至接近凌晨時分,加上投資失利,令夫妻關係轉差,被告隨後認識二太太。
郭官直斥被告蓄意隱瞞並欺騙無辜的二太太,認為被告並非真心愛她,被告對二太太未盡丈夫責任,幸二人沒有生育,否則或會加刑。
被告於79年跟髮妻在本港註冊結婚,02年與二太太相戀發展婚外情,至06年被告在婚姻監禮人見證下,宣誓自己「未婚」,同年底迎娶36歲的二太太,成為夫婦。去年8月,二太太在街上遇見被告及髮妻,二太太後來到婚姻登記處查證,發現真相。兩個月後,二太太再次巧遇兩人,決定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重婚,以及作出虛假聲明而意圖促致達成婚姻共兩罪。案件編號:KTCC62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