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揚言主動調查「唐宮」是否在獲得入伙紙前已僭建,以及事件是否涉及提交假圖則等刑事罪行,但有測量師指出,除非有施工時的圖片,顯示「唐宮」位置四周打地基時已築起擋土牆作地庫外牆,否則以目前已公開的資料,不足以指控業主觸犯刑事罪行。有律師指刑事檢控的舉證要求十分高,意味唐英年夫婦很可能「甩身」,毋須面對刑事指控。
記者:張文傑、盧文烈
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昨午出席活動後,被問到屋宇署人員在07年驗收約道7號時是否疏忽時,只稱仍在調查,會邀各有關人士提供資料,又指是否把事件轉交警方言之尚早,亦無法估計調查需時多久。唐英年昨被問到是否擔心妻子會遭刑事調查甚至可能入獄時,全程拒絕正面回應,只不斷重申「屋宇署嘅調查,我哋一定會全面配合」。
挖得深可稱為求穩陣
資深建築測量師陳華偉表示,唐宅入伙後才挖地庫理論上雖可行,實際卻十分困難,不過,屋宇署要找出地庫何時僭建的證據很困難,「可以做嘅唔多」。他指現有證據只能確定「唐宮」地基達5米深,但地基挖得比其他屋深不代表一定有地庫,「理論上地基越挖得深,間屋安全系數越高,業主可以話想穩陣啲、安全啲啫」。
陳華偉指出,屋宇署亦可調查地面層石屎地台內的鋼根數目,一般來說,如無地庫,石屎地台內的鋼根不需太多,因下面是穩固的泥土,但如果地下有乾坤,地台是凌空的,內裏鋼根就要比正常多一倍。不過,即使發現地台內鋼根真的較多,也不能證明建地庫是早有預謀,「法例冇規定地板有幾多鋼根」。
築擋土牆相片才有力
陳華偉強調,圖則「你鍾意點畫都得」,不是有力證據,除非找到一幅「唐宮」挖深地基時已在最深處四周築起擋土牆的實地相片,才能證明地庫於07年入伙前已有預謀僭建,「如果冇諗住起地庫,完全冇需要起擋土牆,因為預咗地底全部係泥土,冇需要有牆去隔住隔籮屋啲泥土」。
目前物證難找,屋宇署只能集中查問當年負責建屋的結構工程師。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刑事檢控舉證要求高,物證以外,人證的口供亦很重要,如需上庭,證人口供可能被質疑。
另外,早前邀請唐英年出席論壇被拒之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昨以個人身份往九龍城警署報案,指懷疑唐英年以假圖則串謀詐騙屋宇署僭建地庫,警方列作求警調查案處理,指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