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言會所非食肆 出事冇得賠

專家之言
會所非食肆 出事冇得賠

「密室邊爐」不但危害身體,更可能隨時「毒死無得賠」!大律師陸偉雄解釋,會所只是提供康樂或其他設施的場所,並不是食肆,因此即使購買了保險,條款亦未必適用,「換句話講,保險公司可以大條道理話唔賠,真係可以『毒死無命賠』!」
陸偉雄續說,若會所提供不安全的進食環境給顧客,令食客受傷害甚至死亡,又或發生其他意外,有關會所責無旁貸,在法律上必需作出賠償。
不過,會所可透過結業、取消註冊或解體來逃避責任,「即使喺法律上佢係要賠,但法律上唔會再有一個個體去承擔,要追討都無一個恰當嘅對象,換言之食客係冇得賠!」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會社」是指任何法團或社團,其組成目的是為會員提供社交或康樂設施,而且是為會員提供服務,及擁有只供其會員及會員帶同的賓客才有權使用的會址。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