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及營運作評級的民間監察機構明施慎選創辦人溫澤君表示,要成為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並不困難,「只要搵具經驗嘅律師向稅務局申請,清楚表明目的宗旨係為慈善,申請時甚至唔使過於着墨喺財務報告」。
她指,團體成立後只須每年向當局提交賬目,惟稅務局只隔數年才抽查一次,監管十分寬鬆。
議員促請政府修例
稅務局回應事件時指,該局的主要職責是徵收稅款及處理慈善團體豁免繳稅的申請,監管慈善團體的運作(包括籌款)並不屬職責範圍,也不能就個別團體的情況提供資料。
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張國柱批評,現時法例並無規定慈善團體須向公眾交代財務情況,社署又只監管籌款活動,售賣貨品形式的義賣則不理,只須向食環署申請臨時小販牌便可擺賣,造成法律漏洞。他直斥現時各個負責監管的政府部門「各家自掃門前雪」,互相卸責,縱容情況發生,令市民的善心隨時付諸流水。
他又指,食環署一般都會發牌畀豁免繳稅嘅慈善團體,但事後又不會要求有關團體提交財務報告,容易被人利用「攞正牌」在街邊以義賣為名,賺錢為實。
張國柱促請政府修例或以行政措施取締有關漏洞,例如要求慈善團體必須向公眾交代運作架構及財務資料,或成立專責部門監管慈善團體運作。《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