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熟的某小姐見我在微博不停與陌生人任意搭訕,面露不屑嚴厲批評,對來者不拒的濫交十分不以為然。但行走江湖幾十年的基佬,和萍水相逢的甲乙丙嬉皮笑臉有如家常便飯,沒有交換過姓名就可以交換體液,只要做足安全措施,你來我往開開心心有什麼不好?反正當自己主持電台烽煙節目,接聽來電閒聊兩句,有碗話碗有屁放屁,底線是不提供心靈雞湯不公佈前男友姓名不預測六合彩中獎號碼,遇上別有用心的惡爺悍婦隨時咳線。文字本來就是一場遊戲,天天在副刊拋頭露面還不是若無其事,平台由報刊轉到網絡罷了,壞處想來想去只得一樣:沒有稿費!
況且,我們這些半公眾人物,開微博多多少少難脫舉辦粉絲聯誼會況味,在模擬世界天南地北,好過揸頸就命參加什麼發佈會簽名會。從推廣產品角度看,我簡直保守得可恥,好日不提已付梓的塗鴉策劃中的諾貝爾候選傑作,也不懂得明目張膽擦讀者鞋,袖手旁觀的出版社急都急死了。說到粉絲,倒有一則陳年往事:小時候住在荒蕪的南洋島國,交通阻滯氣壓翳悶,因為看了羅拔阿特曼的《江湖豪客俏佳人》,瘋狂迷上賴納柯翰,唱片日聽夜聽,黑膠幾乎磨穿。知道他出過詩集,山旮旯書店當然沒有,當時尚無互聯網,遑論網上購物,異想天開寫了封短信向大作家吐苦水,誰不知過了三兩個月,居然收到寄自美國的詩選一冊。自此之後,緊緊記住「別咬餵你的手」這教誨─連張愛玲都說,「我很高興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買雜誌的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