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滴行李處理投訴增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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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處理投訴增114%

【本報訊】消委會去年接獲30宗航空公司行李處理投訴,較2010年大增114%,多不滿行李遺失、延誤及超額收費爭拗。李小姐2010年乘機由法國返港,行李延誤至數日後才到,但部份物件遺失。航空公司要求她出示所有物品單據才賠償,李小姐認為不合理。
陳先生去年8月由蒙古乘機到北京再轉到香港,但到達香港後,行李不知所終,翌日取回後發現行李鎖損壞,並失去平板電腦及記憶卡。航空公司稱只賠行李箱費用,因機票列明託運行李不可放置電腦及個人電子產品。張太女兒2010年到英國留學,獲告知行李限制為35公斤,但發現只適用香港到倫敦,而倫敦到曼徹斯特只有20公斤,超出15公斤需付費。航空公司在消委會介入後致歉但拒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