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監管機構一般在每年3月就境內的外資銀行中長期外債規模批出新額度,發改委正就有關額度是否擴闊至包括境外人民幣債務的問題,與業界進行磋商。發改委昨在網站公佈,本月8日召開了試點外資銀行外債管理工作會議,多個監管機構向獲邀出席的外資行收集擴大外債規模意見。消息說,若人民幣亦納入為境內外資銀行的外債規模內,將等同創造新的境外人民幣回流機制,不過最終影響多大,仍視乎外債額度會否因此加碼。
發改委公佈指出,為擴大金融領域對外開放,發揮外資行「引進來」及「走進出」作用,外資司於本月8日,聯袂人行、銀監會、外管局及銀行協會,並邀請包括滙豐、東亞(023)、摩根大通、花旗、德銀、東方滙理、三井住友及澳新等外資銀行舉行會議。試點工作在確保風險可控原則下,支持外資行擴大外債規模及結構,以拓寬業務領域。
人幣或納外資外債規模
境內外資銀行的外債額度,是指有關銀行從境外借入的1年期或以上中長期外幣資金,包括銀行同業拆借資金、境外母公司的外幣借款或客戶存款,有關外債一直只計算境外外幣債務。
自去年底當局批准外商直接投資(FDI),境外企業既已透過人民幣直接投資內地,境內外資行的外債額度,是否仍只限於外幣,遂引起討論;發改委於本月初下達關於境內外資行申請2012年度中長期外債規模的問題通知。
消息稱,現時境內外幣資金的流通性甚緊,故對銀行而言,境外借外幣的息率遠較境內便宜,外幣債受惠程度比人民幣外債的息率優惠多,但市場對外幣和人幣的流通性鬆緊,可隨時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