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困擾 自稱一時貪心中大女教授兩度盜竊候判

病患困擾 自稱一時貪心
中大女教授兩度盜竊候判

【本報訊】月入7萬元的中文大學法律系女助理教授,疑受病困擾,聲稱一時貪心,於去年5個月內,先後在太古城中心的APiTA超級市場及馬莎百貨,偷竊40多元的蔬果及一件特價外套。她昨承認兩項盜竊罪,裁判官先索取其心理、精神及感化報告始判刑,准她繼續保釋至下月6日判刑。記者:鍾焯如

被告張筱樺(33歲),原被控三項盜竊罪名,其中一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控罪指,被告於去年5月2日,在太古城中心2期的APiTA超級市場內,偷取一包旺菜及一包紅提子,合共41.2元;及於同年10月5日,於太古城中心1樓馬莎百貨偷取一件特價啡色外套,價值495元。
辯方律師求情時透露未婚的被告月入7萬元,將出版有關法律知識的著作,同時呈上一叠書面求情文件。裁判官揚言辯方律師可開宗名義為被告求情,惟辯方只向裁判官強調,已提供被告的應診證明書,證明她有定時覆診及服藥,當時只因一時貪心才犯案。

中大:正跟進事件

根據中大法律系網頁顯示,被告於08年加入該校法律系,專門研究公司法、商業法及股東權益等,去年曾出版著作。中文大學發言人指,現正就事件跟進,並會按既定程序處理事件。
案情指,去年5月2日下午,APiTA便衣保安員見被告於超級市場內的蔬果部左望右望,當時被告左胸口及左臂間夾着一個文件夾,並隨即將一包旺菜放在胸口與文件夾之間,接着走向另一貨架拿取一包紅提子,以同樣手法將提子收起。便衣保安於店外截停她並報警。
惟被告在保釋期間,於10月5日傍晚再度犯案,在太古城中心馬莎百貨,被便衣保安員目擊她偷取一件啡色外套,並隨即將之塞進她正在穿着的外套內;被告事敗後即奔向港鐵太古站月台,一名女途人協助追捕被告。
案件編號︰ESCC4806/2012

被告承認於去年5月2日於太古城中心APiTA超級市場內,偷竊旺菜及紅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