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成功檢控雙非婦中介人認罪候懲

首宗成功檢控
雙非婦中介人認罪候懲

【本報訊】入境處首次成功檢控協助內地孕婦來港分娩的中介人,一名內地女子由前年開始經營中介人公司,協助內地孕婦來港分娩,提供預約產檢驗及住宿等一條龍服務。至上月中凌晨,她陪同一名正在作動的內地孕婦衝關時,向入境處職員訛稱不認識該孕婦,被起訴作出虛假陳述及違反逗留條件兩項罪名,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候判。
記者:樊素心

被告徐莉(29歲)於上月15日凌晨一時許,持雙程證陪李姓內地孕婦經落馬洲口岸進入本港。當時李正在作動,向入處職員要求召喚救護車送院。其間,職員查問被告是否認識李,被告回答不認識。

官指案件性質嚴重

職員覺得奇怪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早於前年開設公司,以中介人身份協助內地孕婦來港分娩,收費由幾百元至幾千元人民幣。提供服務包括預約產檢、安排住宿及陪同入院等。被告後來向入境處承認,當晚否認認識李「因為怕講真話會被拒入境」。此外,被告曾於去年12月28日持雙程證來港,替一名顧客往醫院付款,構成在港提供商業服務違反逗留條件。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問控方,該名孕婦是否已預約分娩服務?但控方表示不清楚。馬官又問,若被告如實向職員表明是收費下陪同孕婦來港,會否獲准入境?控方回應當局傾向不批准。
馬官指本案性質嚴重,不屬一般違反逗留條件個案,要求控方準備更多資料,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判刑,被告還柙看管。

可判罰五萬囚兩年

另外,一名43歲內地女子持「商務」簽注的雙程證來港,但未能提供其商務活動詳情,後被揭發其實是來港當陪月員,昨於法庭承認兩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判監兩個月。被告於去年底獲一名內地商人聘用為陪月員,商人的內地妻子上月於本港一間私家醫院誕下一對孿生嬰兒,至本月7日被告入境時被截查。入境處正調查被告僱主及其妻子涉嫌觸犯的罪行。
入境處指出任何訪客未得批准下受僱、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可被檢控,定罪後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案件編號:STCC3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