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德根幼子涉詐騙十宗罪

邱德根幼子涉詐騙十宗罪

【本報訊】上市公司遠東控股前董事總經理兼前行政總裁、邱德根幼子邱達根(圖),與兩名公司高層被控串謀詐騙及盜竊等10項罪名,昨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指邱達根於07年在任期間,串謀另外兩名被告三度盜用公司款項,並以貸款形式存入同屬董事的父親邱德根戶口,供老父自行投資賺取私利,涉款共6,100萬元,佔公司淨資產值超過三成。
控方指邱達根(36歲)於07年3月簽發支票,將1,500萬元由遠東轉賬至父親邱德根的銀行戶口,集團財務總監呂鴻光(51歲)負責批核,投資經理兼邱德根私人助理容劍冰(51歲)亦知情。
款項名義是讓邱德根在中國糧油初次公開招股時,以個人名義代遠東入票認購。會計部職員曾向呂表示質疑此舉是否洽當,呂聲稱希望利用邱德根的名望與社會地位,增加獲配份額。惟控方指,邱德根只獲配價值14.8萬元的4萬股新股。
隨後半年內,遠東先後向邱德根存款共4,600萬元,用作購入碧桂園、SOHO中國、阿里巴巴及中外運航運三隻新股。該8,000股碧桂園於翌月放售,獲利1.6萬元。邱所持資金讓他可持有多隻股票,並有顯著升幅。

資金留父戶口長達一年

但有關資金轉撥並沒取得董事局或股東授權,也欠相關文件。資金甚至留在邱德根個人戶口內近一年沒有取回。直至核數師於08年4月準備年度報告,始發現上述問題賬目。邱達根在公司會議解釋,安排出於父子間的信任。聆訊下周一繼續,其中負責準備支票的前助理會計文員王騰益因拒絕出庭作供,被法庭頒下拘捕令。
案件編號:DCCC10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