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慈善團體經常在街頭游說市民參與定期月捐計劃,但部份募捐員的手法備受質疑。包括紅十字會、樂施會等17間慈善機構昨宣佈自發制訂的「街頭月捐招募」實務守則,規定招募員要有充足培訓,向市民講解募捐目的、捐款用途及退出機制等,希望令市民更有信心參與街頭月捐。參與機構攤位會貼上橙色標誌,以資識別。
社聯及籌款專業人員協會(香港分會)與長者安居協會、小母牛等17間慈善機構組成街頭月捐聯席,聯席主席蘇婉嫻表示,每月定期捐款模式令慈善團體有穩定善款,提供持續性服務予有需要人士,但月捐不涉及即場現金或支票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