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昨討論新居屋五個補價方案,大部份委員傾向選擇以浮動利率計算補價。小組主席張炳良表示,若將新居屋定價與市價差額,視作政府給申請人的貸款,以浮息計算補價最為可取,又重申難以安排舊居屋業主採用新補價方案。有委員擔心新舊居屋補價方案差距太大,容易造成社會分化。
舊業主用新例存困難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昨開會,討論房委會提出的五個新居屋補價方案。張炳良在會後表示,在五個方案中,以浮動利率的計算方法較為可取,因為新居屋的定價與市價差額,可以視為向申請人的貸款,細節仍需討論,「但大家認為呢個有佢道理,好多以公共目標嘅貸款計劃,例如大學生非經濟審查貸款,都係用呢種概念。」
至於新補價方案被指對舊居屋業主不公,張炳良重申若將新補價方案套用在舊居屋業主上,會涉及修例,問題十分複雜;而房委會今年內定出新居屋補價方案及綠白表比例。
另一委員文裕明稱,在新居屋補價問題上,大部份委員其實是傾向選用舊居屋的補地價計算方式,「係冇得揀,先至選擇浮息計算。」他指新、舊居屋補價方案差距太大,在設計上存在問題,擔心一旦實行會造成社會分化。
他又表示,由於新居屋是有資產抵押,不同於大學貸款計算的無抵押貸款,所以大部份委員都傾向選擇第二方案,即純粹以浮息計算定價與市價的差額貸款,無需另加1.5%的風險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