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至尊已故主席被追債

金至尊已故主席被追債

【本報訊】金至尊前主席林世榮替得力助手伍綺媚任擔保人,向財務公司貸款5,000萬元,但一個月後林突然去世,而助手未能依期還款。財務公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林的遺產代表及伍追討該筆款項連利息合共8,900萬元。

為助手擔保借五千萬

原告國信財務有限公司,被告分別伍綺媚及林世榮的遺產代表,伍為金至尊執行董事。入稟狀指出,伍綺媚在林世榮任擔保人下,08年8月向原告達成貸款協議,貸款5,000萬元,同年11月到期還款。林世榮於翌月26日去世,而伍曾於同年9月支付利息,但其後10月及11月開出兩張各100萬元支票用作支付利息,並於還款到期日開出5,000萬元支票,全部均不能兌現。原告曾向被告發律師信要求還款不果,現遂入稟追討該筆5,000萬元欠款及3,900萬元利息。
以「金廁所」打響名堂的金至尊創辦人林世榮,08年9月去世後,爆出公司財政出問題,金至尊及其附屬公司恒豐珠寶首飾遭滙豐銀行呈請清盤,高等法院委任臨時清盤人,其後由律師世家的黃英豪做白武士拯救,重新發展金至尊。
案件編號:HCA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