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首候選人早前說只要用百分之一的土地,就可以提供住宅給一百萬人。為好奇,今期就粗略地計數:
首先,香港現有1104平方公里(squarekilometers,km2),1104平方公里的百分之一便是11.04平方公里,一平方公里有100萬平方米(squaremeters,m2),即全數為1104萬平方米。香港之地產仍用「呎」計算,一平方米約有10.76平方呎,即上述百分之一土地等於1.19億平方呎。
究竟這逾億平方呎之土地可提供多少住宅單位,又或可給多少人住?這視乎許多假設,包括:
(甲)地積比率(plotratio),越高就可建更多樓面面積。(乙)用地分配,這百分之一土地若可全用來建住宅固然表示有更多單位,只是屋苑始終需要其他配套支持。再者,若這些土地大部份落在較偏遠或交通不便之地點,須用來建道路之土地面積便越多,即能用來建住宅的越少。(丙)單位平均面積,公眾有聲音希望單位可比現時的大些,但平均單位面積越高,能建之單位數量越少。
據此,我們作出一些推算,若全部土地建住宅,但地積比率又低,就算平均單位不比現時的大,也只能令半百萬人入住。若地積比率更低,只得十萬八萬人入住。假設跟市區之8倍地積比率,且只在一半土地建住宅,足夠二百萬人居住。
綜合而言,1%土地是可夠百萬人居住,但建築密度不能太低,單位面積平均不可太大,且要近已開發社區,否則基建會佔用不少面積。
鍾維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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