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入稟促恒豐後人交文件

律政司入稟促恒豐後人交文件

【本報訊】佐敦恒豐酒店後人李德義兒媳的離婚官司,法官去年底判媳婦曾昭穎可獲12.2億元巨額贍養費,並指李德義兩父子為企圖減少曾昭穎可索得的金額,二人可能在幾份誓章中作假證供,故下令將判詞轉交刑事檢控專員跟進。
事隔兩個月,律政司司長日前終採取行動,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兩父子和曾昭穎提供相關文件,以協助警方調查。
被告包括曾昭穎、李建勤、其父李德義及OctalandIIILtd。律政司發言人昨回覆查詢指,離婚官司的主審法官辛達誠下令將判詞轉交刑事檢控專員,決定是否就李氏父子有否涉嫌偽造、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假證供等刑事罪行,作出跟進。
發言人續指,該次入稟是要求法庭下令各被告提供或披露相關文件,以協助警方進行調查,聆訊將於3月1日進行。

圖減少媳婦可獲金額

按當日判詞披露,李氏父子在離婚官司中,聲稱簽署一份名為「2006年可轉換借款協議」,以圖將李建勤全部資產轉往李德義名下。辛達誠指按民事訴訟評定證供的標準,兩父子偽造借款協議,企圖減少曾昭穎可索得的金額。
案件編號:HCMP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