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道:名廈搞嘢王 屎橋大報復業主立案法團 11人隨時坐監

專題報道:名廈搞嘢王 屎橋大報復
業主立案法團 11人隨時坐監

曾是已故大毒梟「跛豪」私竇的美漢大廈,近年遭一名「搞嘢王」弄至翻天覆地,全因他10年前被踢出法團,其後不斷告狀大報復,早前控告大廈排污渠僭建,成功入罪,但法團無法進入「搞嘢王」擁有的公廁改做排污渠出口,委員隨時成為全港首宗、做法團做到集體收監的案例。
記者:葉競科 陳兆剛

位處銅鑼灣謝斐道的美漢大廈,屬區內老牌物業,1966年已落成。據了解,當年大廈發展商是一位南洋回歸華僑,他將銷售工作交由名叫鄭炳基的男子負責。自此大廈管理一直由鄭氏人馬掌控超過三十年,直至2001年,才由業主聯合將鄭氏「踢走」,估不到惹來「大報復」。

十年官司律師費百萬計

01年上場的法團主席區懿明表示:「呢10年佢告法團嘅官司,冇十宗都有八宗,包括話我哋誹謗、入侵私人地方等。呢啲官司法團同佢各有勝負,但已花費數以百萬計律師費。」
直至早前鄭炳基利用兩間與他有關的公司,聯同其舖位買家-老牌建築商周勝記,狀告大廈排污渠違規穿越該舖的惠康超級巿場,要求清拆及還原。官司糾纏多年,法團終在去年中上訴失敗。區憶述:「鄭炳基供稱03年準備賣出該舖位時,先發現有排污渠穿過間舖;而法團就抗辯稱,排污渠自01年委員換屆前已存在。由於政府遺失大廈渠圖,雙方各執一詞下,法團最終被判敗訴。」

美漢大廈前管理人鄭炳基,近十年來不斷向業主立案法團興訟。
被訪者提供圖片

不拆排污渠即藐視法庭

其實法團上訴時已聘請專家提交多個改建方案,例如將渠道通過樓上銅鑼坊或地庫銀座廣場,可是全部經私人地方,均被業主拒絕。唯一最好解決方案,就靠一個已封閉廁所,但偏偏廁所業權由鄭炳基所有,「我哋搵佢傾過兩次,當然傾唔埋啦」。
由於法團無法執行法庭判決,11名業主委員即將被控藐視法庭,或成為全港首個做法團做到坐監的案例。區懿明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評論,只透露仍獲大部份業主支持、願意籌款予法團聘請律師抗辯。
記者早前聯絡鄭炳基,他拒絕接受訪問,卻招積地說:「其實呢幢大廈未轉業主立案法團之前,一直都好似大家庭咁,好和諧;家佢哋不斷用業主嘅錢打官司,幾浪費!」

涉案的排污渠(箭嘴示)違規穿過惠康超巿的舖位,法庭頒令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