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有精神病人斬死保安員,這是重症精神病人製造的又一起悲劇。據悉病人在殺人前,曾去急症室求醫,獲配止咳藥,結果,血案在三小時後發生。急症室醫生也是專科醫生,卻未必有足夠的能力,也不見得有足夠的時間替病人診症。對受害者來說,這是悲劇,可是對精神病人而言,又何嘗不是憾事?在香港,做一個精神病人,是悲慘的。
一個精神病人,平均要輪候多久才能覆診一次?每一次覆診,又有多少時間與精神科專科醫生相處?有多少精神病人,能得到真正適合的治療及跟進?明明是資源嚴重缺乏,卻美其名曰讓病人融入社區。病人家屬不是專業醫護人員,未必有能力給予病人適切的照護,病人一旦在漫長的候診期發病,或者,經過漫長的候診,卻因資源分配問題,與醫生見面時間不足夠,無法得到確切診斷及治療而導致病發,首當其衝遇害的,不是病人家屬,便是不幸與病人相遇的無辜人士。重症精神病人,是不計時炸彈,比計時炸彈更危險,因為沒有人能預計他們何時何故爆炸。這樣的不計時炸彈,在香港,又有多少個?有沒有一個統計數字?上水一個無辜的保安被斬死了,沒有人可以聳聳肩將之歸咎於不幸,這是人為悲劇。
可惜納稅人無權決定公帑用途,否則,我會建議投放更多資源在精神病人身上,讓他們縮短覆診輪候期,並得到更適當監護。這有利於大眾安全,比擴建健康院照顧雙非嬰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