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粥淋下體案妻反駁 夫性能力無損

滾粥淋下體案
妻反駁 夫性能力無損

【本報訊】失明婦不堪任職的士司機的前丈夫拈花惹草,三年前以滾粥淋其下體,因傷人飽受兩年牢獄之苦,夫妻情不但因此而斷,前夫又指其性器官受重創,留有疤痕及經常痕癢,影響工作及與現任妻子行房,在她出獄後要求她賠償80萬元。
原告梁耀元(58歲)有三段婚姻,兩次也是有第三者而鬧離婚,包括被告即第二任妻子繆翠芬(60歲)也是他的外遇,最後被繆發現再有第三者而被淋滾粥。但他昨在庭外跟記者堅稱自己對繆很好,細說二人的的士情緣,還理直氣壯講及自己多女人,但「識得返屋企」。
兩人在77年相識,當時他任職的士司機,繆則在的士台工作。他指繆當時視力已有問題,聲稱因「由憐生愛」,不惜拋妻棄子追求繆,89年共賦同居。婚後為證明對繆一心一意,他聲稱將所有資產歸繆名下,二人風光時擁有三架的士及物業,又開設的士電召公司,更在肇慶經營偈油生意,資產高達300萬元。

曾被花膠雞湯淋傷

但2000年繆學習算命,算出他會有外遇,開始對他不信任。他更理直氣壯承認因不時交際應酬,在外確曾拈花惹草,但屬於「合則來不合則去」的關係,從未試過不回家過夜。他自爆與現任印尼籍妻子結識,全因繆08年向他說「你唔返工我會損失好多」,他「被迫」假扮上班,實際前往唱K,與現任妻子撻着。
梁作供時指,08年10月11日,他遭繆以滾粥淋下體後,需住院三星期,之後兩個月每天需往醫院洗傷口,至今留有死皮,每次行房均痛楚,亦影響他揸的士的收入。但繆質疑梁聲稱行房疼痛影響性生活並非事實,因她在94年亦曾不慎用花膠雞湯淋傷梁下體,當時梁的下體已留有疤痕,但無影響性能力。繆又指梁的多份醫生報告從沒指他出院後已開工。案件編號:DCPI118/10

滾粥淋夫案對白

妻:比起今次,94年啲湯淋下體傷得更嚴重,煲花膠雞湯慶祝端午節,啲花膠湯肥到不得了,啲花膠黏住啲肉,份量多過啲粥。
夫:得湯,冇花膠,但今次啲粥黐住皮膚,熱力一路滲入去,好痛。
妻:你食咗都唔認賬呀,點會冇花膠?
夫:兜湯都打爛咗淋晒落身,點會食到花膠?
妻:當時住院兩周,出院後冇影響性能力,仲刺激咗,仲好密添。
夫:嗰次淋嚫即刻沖凍水,所以冇死皮,同今次性能力上有分別。
妻:又話次次造愛都痛,但09年9月同人生咗個仔,點解咁痛都可以咁快活?忍痛射精呀你?
夫:痛同射精係兩樣嘢。
妻:08年11月出院,洗傷口洗咗兩個月,個仔09年9月就出世,咁痛苦仲咁happy?
夫:洗完傷口同太太有性行為,係想試下仲有冇呢個能力,所以有咗呢個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