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私隱站:謝絕推銷須主動提出

保護私隱站:謝絕推銷須主動提出

問:我經常收到銀行推銷電話,深感厭煩,有何方法阻止用我的個人資料推銷?
答:《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中有關直接促銷的條文規定,如個人要求機構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該機構須停止使用,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最高1萬元。任何利用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或電話向某名特定人士進行直銷的做法,都受上述條文規管。私隱專員公署已出版【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作出拒絕直接促銷活動的要求】單張,協助市民了解拒絕直銷活動的要求。
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網頁: http://www.pcpd.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