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網站巨頭Google有眾多網友開立電郵戶口,有用戶擬登入時因錯誤輸入生日日期數次,遭封鎖;事後Google要求事主提供身份證副本或以信用卡小額過數,以證明其年齡達標才允重開賬戶。用戶質疑一個電郵戶口要用身份證或信用卡資料,涉過度剽取個人資料,並不合理。
讀者官先生去年12月登入Google電郵戶口時,因忘記密碼,須再輸入生日資料等驗證碼,豈料輸入錯誤日期,「因為時間太耐,記唔起當初開戶口時嘅資料。」嘗試幾次後電郵戶口遭封閉。
或以信用卡付費核對
他以電郵及致電GoogleHK查詢,獲覆重新啟用戶口需身份證副本,或以其信用卡進行一次小額交易(0.03美元)以核對其身份。最後官先生郵寄身份證副本證明年齡,「但我提供張副本,刪除咗中、英文名、相片同身份證號碼,佢收到後就同我開番戶口;所以張副本似乎多此一舉」。
本報向GoogleHK查詢,獲覆內部數字及資料不便提供,建議參考GoogleHK客戶中心有關資料。
據Google的條例列明,因隱私與安全性關係,在未能確定賬戶擁有人之前,絕不會恢復賬戶。並強調Google在使用者申請賬戶時不會詢問太多私人資訊,因此能證明使用者為賬戶擁有人的方式有限;有些使用者曾詢問能否提供其駕照或護照副本以證明,但此做法仍存有隱憂,與申請人同名同姓、申請時未有提供真實姓名或全名等因素,故賬戶出現疑似遭入侵的異常情形,就會暫停該賬戶。
檔案編號:1221017
Google賬戶設年齡規定
Google電郵賬戶設有年齡規定,如用戶不小心輸入錯誤的出生日期,會在刪除賬戶前提供30天寬限期,其間無法開啟戶口,直到向Google申請重開手續;一般而言,西班牙及南韓用戶須年滿14歲以上、荷蘭用戶需年滿16歲以上、其他國家用戶則需年滿13歲以上,但某些特定產品(如Google+)可能會有其他年齡限制。
收集個人資料不能超所需
據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訂明資料使用者可為了直接與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及用公平的方法收集不超乎適度的個人資料,在收集前必須告知當事人。署方發出《經互聯網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給資料使用者指引》,提及到為保障資料原則,規定機構只可收集對資料的使用目的而言是必須的個人資料,且不超乎適度;如所需只是資料者年齡,而資料者已表示超過某個歲數的聲明,則一般不應要求對方提供出生日期。或者,在沒有購買或要求送遞貨品的情況下,收集信用卡號碼或住址,一般會視為超乎適度及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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