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者蔡斌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經重審後,被判5項操縱指數期貨合約的擬定開市價格罪名成立,判監6個月,緩刑兩年,罰款50萬元。由於蔡氏因交易獲利94.9萬元,高過罰款,證監正考慮申請覆核其刑罰。今次是證監首次對操縱期貨市場個案提出刑事檢控,案情指蔡氏於07年2至9月其中5個交易日的上午開市前議價時段,操縱H股及恒指期貨的擬定開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