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醫生某退休前任職政府醫院,近年被高薪返聘,駐守本港邊境,職責一是以專業眼光搜尋大陸來港旅客中,不曾預約的孕婦,並通報入境處;職責二是幫助入境處判斷不曾預約的大陸孕婦的懷孕週數。
剛剛過去的年廿九,家家戶戶吃團年飯的日子,婦產科醫生某需加班工作。醫生金睛火眼,在來港人群中發現一名孕婦,把孕婦帶往一邊詢問,得知後者並無預約在港分娩。醫生替孕婦做檢查後,以其數十年行醫經驗判斷,該孕婦懷孕超逾26週,屬不可入境人士,當即通報入境處。
入境處其後再詢問孕婦,孕婦自稱懷孕6週。
於是,入境處開始左右為難了,同一個肚子,在政府醫院行醫數十年,退休後被高薪返聘的專業婦產科醫生判斷為26週以上,孕婦本人則堅持為6週。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相信誰呢?
入境處將問題交給駐場護士,護士的做法是替孕婦檢查體溫,結論是體溫正常。體溫檢測法是否可以測出懷孕週數,則不得而知。
入境處只好請教醫生,「大肚婆說她懷孕6週,你說她懷孕逾26週,我們該怎麼做?」
醫生唯一可以提供的回答是:「入境處有權決定怎麼做。」
結果,專業醫生判斷為懷孕26週以上,不可以入境的無預約大陸孕婦,得以施施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