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否認內幕交易罪的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昨被裁定表證成立後選擇自辯。他聲稱落盤購買港機工程的股票前,曾於午餐會上飲過五杯酒,變得昏昏欲睡,落盤只因見股價吸引,跟得悉股價敏感資料無關,當時完全忘記自己是港機獨立非執行董事身份。 記者:陳佩明
被告林光宇(67歲)作供時表示,2010年6月3日接獲港機行政總裁鄧健榮來電通知,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需於翌日開會討論緊急事件。6月4日中午,他到香港會出席午宴,同枱食客包括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個半小時的午宴,他飲掉五杯酒,包括白酒、紅酒及雞尾酒。
林憶述,侍應每見食客的酒杯快將見底,便會主動添酒,份量更非常慷慨。林又透露,每星期飲酒三至四次,每次飲一杯紅酒,又笑言不會多飲,否則遭妻子責難。午宴後他留在會所看報刊,繼而小睡至下午3時。
開會討論收購才知出事
約3時13分,他跟鄧通電話,鄧提醒他下午6時開會,會議將談及太古股份可能購入國泰持有的港機股票。被告說,當時仍感眼瞓,離開會所返抵寫字樓後用電腦上網,因稍後要開會,潛意識地查看港機股價。
當時他見股價為84元,認為港機由紅底股跌至現水平屬好價錢,故經網上銀行落盤買入4,000股。林補充,當時完全忘記自己是港機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身份。
下午6時會議展開後,會上談論太古可能收購港機,他聽到有人提及「105」這個數字時,即想到剛才買股票,會令他賺取不應得的利益,可能違反證監會的規則,兼違反港機董事不得擅自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林當時想過要公開買股事件,但認為應先諮詢律師意見。林又強調,開會時一直昏昏欲睡及不能集中精神。
港機行政總裁:大件事
翌日,他將買股票一事告訴鄧,鄧回應「好大件事」。他決定去信證監會,寫明會將出售股票所得利潤捐作慈善用途,最終向兩間機構捐款共8.2萬元。證監會法規執行部高級總監鄭啟森認為,6月4日下午林與鄧的電話對話談及太古可能收購港機股票的內容,涉及港機股價敏感資料,投資者將之綜合其他資料後,可預期港機的股價將大升。
案件編號:ESS169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