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花園街排檔生果小販於火災後復業,不滿被指阻街,涉與食環署職員理論,結果被加控妨礙執法人員。她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本來承認妨礙食環署職員執法而否認阻街,但其後又改口稱統統不認罪。案件排期於3月6日開審。
52歲女被告莫月玲被控兩罪,指她於去年12月23日,在旺角花園街161A號B舖外陳列生果佔用公眾地方,又阻礙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執法。
社民連玩「頂包」
被告起初只承認阻礙食環署執法,堅稱沒阻街,食環署容許她多佔用地方。惟裁判官閱畢被告呈交的文件後指她「搞錯咗」,署方只是指簷篷可向前伸出最多58英寸、而向側面及後面最多20英寸,並不包括貨物。被告改口:「兩條罪都唔認,我冇錯!」
此外,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被告,但卻由另一名蒙面女子「頂包」站在正中位置,散庭後被告又施調虎離山計,在頂包女子掩護下走後門離開。
案件編號:KCCC3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