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業界指引 光污染未解決

政府業界指引 光污染未解決

【本報訊】本港五光十色、全天候無休止的戶外燈光,已達到滋擾及污染程度。環境局昨推出供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參考的《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促請業界在深夜特定時段後關掉戶外燈光等措施。環團批評指引屬自願性質,政府無心解決光污染問題,但官方戶外燈光專責小組稱指引屬過渡安排,正收集規管技術標準及參數,將來更不排除立法規管。

無心應對氣候變化

環境局是次發放的戶外燈光指引,主要涵蓋在戶外燈光裝置設計、安裝和運作等三方面的良好作業,供照明設計師、承辦商、裝置擁有人、物業管理公司和用戶等參考。指引其中一項建議是在深夜的特定時間後關掉戶外燈光。國際照明委員會將關燈時段定於晚上11時,期望商戶在營業時間過後,關掉戶外燈光裝置,只將安全及保安等必需照明維持在可接受水平內。
指引也提出,相關業界透過自動控制設施,如時間開關掣或光感控制器優化戶外燈光裝置。商戶也應避免過度照亮招牌、標誌或建築物外牆,致令光線溢出需要照射範圍,以致對鄰近住戶造成滋擾。
指引也提及戶外燈光裝置項目的設計及規劃,期望業界在落實裝置前,評估裝置帶來的影響。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經理朱漢強批評,依賴業界自律根本無助解決光污染,廣告招牌鬥光鬥閃的情況只會變本加厲,政府根本無心應對氣候變化。他強調政府應即時啟動管制光污染的立法工作,並設定熄燈時間及分區管制戶外照明等重點。

或以立法形式管制

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召集人林健枝承認,本港的光污染問題惹起廣泛關注,他認為政府是次推出業界守則,只屬過渡安排,小組仍就分區管制及設定熄燈限制等方面,收集技術標準及參數,以及了解在不同區域實施燈光管制的細節。
目標是年中任期屆滿前,提出整套規管方案,當中更不排除提議以立法形式管制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