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星楊謹華因父母離異,與胞弟楊智堯感情很疏離,但兩周前其弟在珠海涉毒被捕遭羈押,需100萬人民幣才能保釋,年近歲晚弟弟要在異地坐牢自然慘情,據悉楊謹華已努力營救,前日她在彰化拍戲,聽聞此事有些驚嚇:「心裏很難過。」
現年34歲的楊謹華,憑台灣偶像劇《敗犬女王》在香港打開知名度,最近她正在台灣彰化忙拍戲,但年近歲晚卻傳來壞消息,有讀者爆料指楊謹華的32歲胞弟楊智堯,兩周前在珠海一帶因涉嫌販毒遭公安逮捕,需籌100萬人民幣才能保釋回家過年,楊母知悉後,據說已要求謹華盡力救弟弟,估計這兩天有望保釋出來。
父子居內地
記者就此事求證楊謹華經紀人柴曉倩,柴曉倩說:「聽她家人說是因為弟弟生日邀朋友聚會,一群人玩過頭,擦槍走火、打群架。」她間接否認了涉販毒,但承認確有百萬保釋金一事,柴曉倩說:「楊謹華最近都在彰化拍戲,打給她時,才知道此事,她心情非常低落。」
據了解,楊謹華10歲那年父母離異,當時說好弟弟跟爸爸,但她媽媽因擔心兩個小孩沒人照顧,一家四口仍住在一起,成年後她因不能接受父親屢對母親動粗,21歲那年和媽媽、弟弟離家,自此沒一同生活過,父女更10年不曾往來。後來弟弟跟隨父親移居內地,姊弟倆只靠手機簡訊或上網聯絡,見面機會不多,關係變得疏離,楊謹華根本不了解弟弟的狀況,好像今次出事,她也不是第一時間知道。
最高判死刑
根據記者查證,內地公安部《關於取保候審保證金的規定》第7條,針對非經濟類型犯罪,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至50,000元人民幣至之間。楊謹華弟弟要交如此高保釋金,相信不會是打架如此簡單,因內地《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英或者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50克以上或其他數量大的毒品,會判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若僅涉及少量毒品,則可能僅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要罰款。撰文:丁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