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圈可點:美版網絡23條惹火 - 莫乃光

可圈可點:美版網絡23條惹火 - 莫乃光

忽聞維基關網一天,所為何事?不少人可能從未聽過SOPA和PIPA,原來是美國版網絡23條的惡法,挑起美國網絡群體、公民社會和互聯網企業的群起反對。SOPA和PIPA是什麼?
SOPA(StopOnlinePiracyAct)是由美國兩黨31位國會議員聯合提交的法案,PIPA(ProtectIPAct)則是由11位參議院議員提出的相關法案,內容是要加強前身的DMCA(DigitalMillenniumCopyrightAct),讓美國司法部或版權擁有者可向法庭申請禁令,阻止美國用戶連接至被指侵權的網站。
問題是,法案將容許投訴人單方面指控,美國法庭在不完全資訊下,命令把外國網頁阻隔,互聯網供應商要接受過濾內容,搜尋器公司要依法把部份搜尋結果刪除,網絡付費商不准再幫某些網站收費。
這法案顯然是對資訊自由的惡法,還要一眾網絡企業為版權擁有者免費審查網絡。美國不少輿論指出,這根本就是美國版的中國式「防火長城」,將迫使美國用戶學習翻牆!

維基Google反對惡法

美國立法程序不像香港式的行政主導,是由議員提案,而不少議員受到既得利益集團的游說下,為大企業單方利益立法,就像我們所謂的「經濟霸權」。不過,政府方面就未必與國會議員一致,事關通過的法例,往往難以執行,甚至只待有人向法庭透過司法程序推翻;總統奧巴馬不久前已表態反對現行法例版本。
遠觀美國網民和企業的反對,和國際互聯網群體對SOPA和PIPA的關注,筆者佩服這些站出來高調反對的企業,當中除了非牟利的維基基金會和Mozilla基金會外,還有facebook、Google、Yahoo、LinkedIn、eBay等。
合法版權要保障,但用金錢和游說力量強暴通過惡法,而不反思改變商業模式迎合新科技,版權擁有者只會得不償失。
莫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