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國家 李鐵重判10年

顛覆國家 李鐵重判10年

湖北武漢異見人士李鐵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重判十年。前日(18日)上午宣判只許李母親及女兒出席聽判,李鐵當庭提出上訴。他是不足一個月內被內地當局以顛覆政權相關指控判重刑的第三人,此前有四川遂寧的陳衛和貴州陳西分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九年和十年。如此密集重判被指顯示內地打壓異議情況嚴重。

發探討民主憲政文章

國企下崗的李鐵長期在網路上發表探討民主憲政的文章,也聯署了零八憲章,曾參與發起2008年網友公祭林昭活動。他2010年9月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警方拒絕家屬自聘請律師,找指定律師為他辯護,對他指控包括李鐵發表《人以尊嚴為天》等文章、參加三至五人集會、加入中國社會民主黨黨派、和敵對勢力的網站聯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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