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電訊職員不斷打電話給我,遊說我加錢為手機轉換無限上網計劃,我同意了。結果,幾天後,我收到電訊公司寄出的合約,指我申請家居固網服務,而獲接納。合約規定了安裝費、月費,以及取消該合約的罰金。這是一項我從未申請過,亦永不打算向該公司申請的服務,這份合約令我感到驚恐。金錢損失有限,讓我害怕的是這種偷呃拐騙的經商方式,如果一間公司可以用這種手段騙取客戶資料,然後單方面向客戶發出合約,把客戶從未申請的服務強加給客戶,那麼,香港仍是法治之區嗎?今天它可以指我申請了服務A,明天也可以指我申請了服務B,後天則把服務C強加給我……令我驚恐。當客戶把個人資料交給合法電訊公司,卻被非法使用,作為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捍衞?
該公司的做法是否已觸犯法律?我可以理解為該公司默許員工以不誠實手法工作嗎?抑或僅僅是個別員工操守問題?誠徵法律意見。
作為一個勢單力孤的消費者,我沒有時間也沒有精力為這種事情與大商家周旋,曾經想過蝕錢了事,就當被人打劫。可是,我的個人資料在電訊商那兒,難保他們日後不再濫用。而且,我肯定不是唯一被欺凌的顧客,我希望得到意見,看看日後大家遇到類似事件,有沒有有效的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