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傳由新鴻基地產(016)或有關人士收購、並且正申請強拍中的筲箕灣教堂里一帶舊樓,其中持有工廠街11號/教堂里19號、和筲箕灣道399號兩個並連地段的3家公司向高院入稟,要求在上述舊樓之間搭有構築物的兩名答辯人,即時搬走及交還地方。
要求即時搬走
原訟人為3家公司,分別是忠誠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錦豐發展有限公司及TripleJoyInvestmentsLimited,分別完全持有教堂里19號,及筲箕灣道399號物業兩個地段。
2名答辯人TsangChiuMui及LauTsuiKam,於2002年起,在未得此兩物業前任業權人,以及原訟人的同意下,在兩地段上,搭有一構築物,且一直未理會原訟人多次要其遷走及交還土地的要求。
因此,原訟人入稟,要其交還土地,並作賠償。
案件編號:HCA9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