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不少市民會選購蘭花過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提醒離港旅遊人士,返港時切勿攜帶無許可證的蘭花,該署於去年2月包括農曆年期間,在邊境口岸共檢獲14宗有關個案。
該署指出,野生蘭花如拖鞋蘭等屬瀕臨絕種植物,無論進出口、轉口或管有野生蘭花,包括其部份和衍生物,須向該署申領許可證。一旦違規,即使作非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
該署又提醒市民,除了蘭花以外,常見受規管的例子包括仙人掌、豬籠草、象牙及石珊瑚骨骼。如欲在外地購買由動植物製成的紀念品,應留意有關物品是否屬於瀕危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