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昌大火 五消防違指引處分

麗昌大火 五消防違指引處分

【本報訊】前年長沙灣麗昌大廈四級火,致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死因庭揭發當日多名前線消防員未按程序啟動煙帽裝置的個人警報系統。處長陳楚鑫昨在年結記者會透露,五人將被紀律處分,包括四名前線消防員、一名違反調派車輛指引的控制中心人員,但拒絕交代如何懲處。

拒絕透露處分形式

2010年3月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死因庭早前裁定消防隊目楊俊傑死於意外,同時揭發多名消防員進火場時,未有拔掉煙帽裝置內個人警報器的鑰匙,令系統無法啟動,遇險也無人知曉。
消防處處長陳楚鑫透露,共有四名前線消防員涉沒跟煙帽指引,未有拔匙;而錯誤刪除了將火警升為三級的訊息,致延誤救援18分鐘的消防通訊中心操作員,也涉違反了調派車輛指引,五人將接受紀律處分。不過,陳拒絕透露是甚麼處分,也未有交代涉事人員當時屬甚麼職級,干犯甚麼錯誤。
殉職消防隊目楊俊傑的兄長楊振初希望消防處解釋清楚四名前線人員當日職務、所犯何事,是否弟弟當日的幾名拍檔,「好多人入去都無掹匙,淨係罰佢四個?」他促請處方詳細交代,否則有「搵人孭鑊」之嫌,做法不公道。
此外,消防員爭取每周48工時多年,處方正考慮調整出車比例,讓前線人員每六星期可多休息半更,達至每周縮減一至兩小時工時。不過,建議仍要徵詢公務員事務局及保安局意見,確定未違反當局訂立不加人手、不加資源、不影響服務的「三不」規條,就會與前線人員進一步商討可行性,暫無時間表。
消防處去年接獲3.4萬多宗火警召喚,按年跌逾一成半,但三級以上火警19宗,比前年多三宗;23名市民在火警喪生、402人受傷。去年火警、特別服務召喚及救護召喚符合92.5%的召達時間承諾。截止去年底,消防處按計劃更換及添置了257部救護車,車隊平均車齡降至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