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罪就判死」美童迫認殺妹

「不認罪就判死」
美童迫認殺妹

「我已失去信心,不會再相信司法制度。」美國阿肯色州18歲青年科格德爾(ThomasCogdell),六年前年少無知,不堪警方長時間逼供,竟相信對方「不認罪就判死刑」的說法,被迫承認殺死11歲妹妹,結果至今仍無法討回清白。

事件追溯至2006年8月,當年僅12歲的科格德爾,被患有躁鬱症的媽媽瓊斯吵醒,揭發妹妹凱莉倒斃床上,頭顱被兩個膠袋包住,手腳則被狗帶和膠紙綑綁。媽媽情緒崩潰,性格沉靜的他,冷靜報警。

36次向美警呼寃

科格德爾沒料到,他的冷靜竟令警方起疑,被帶返警署落口供。在錄影審問過程中,他曾36次向警察呼寃,不過當他向警察討食物時,警察竟關掉錄影機,告訴他若認罪可回家,否則會判坐監,精神折磨他長達三個半小時。
警方認定他涉案,他焦急不已,甚至提出接受測謊。他近日接受訪問說:「當時我嚇得要命,他們(警察)不相信我,甚至胡謅要判我死刑。」
美國法例規定,兒童罪犯不會被判死刑。科格德爾那時年紀小不知就裏,惟有承認殺人,推說凱莉喜歡指揮人,所以用膠袋笠住她的頭。
他憤憤不平指,凱莉遇害後身上有另一陌生男子的DNA,媽媽也承認案發前一晚,曾因夜歸打罵凱莉,但警方指瓊斯精神有問題,不接納她的口供,更排除有人入屋殺人,甚至不斷對他說:「是你或你媽媽做的。」
調查人員最終在膠袋找不到他的指模,但法庭根據他的口供,於2008年3月判他二級謀殺罪成,裁決直至前年才被推翻,不是因為判定他清白無辜,而是因為警方技術上出錯──他曾表示不明白保持緘默和聘請律師的權利。
坐了兩年寃獄,科格德爾最終獲釋,但始終未能討回清白之身。美國有律師指,警察審犯的方法,與軍方盤問恐怖分子的形式相同,旨在擊潰疑犯的意志,引起爭議。
英國《每日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