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春:驅趕遊民 - 張大春

張大春:驅趕遊民 - 張大春

台北萬華區一個當過小明星的市議員建議市政府:大規模噴水清洗環境的時候也該噴噴當地的遊民,最好能把遊民徹底驅離,可得獎功,還萬華區民一個乾淨的空間。

2003年SARS爆發的時候,萬華區的三十六位里長曾經齊聚一堂,討論着如何掌握遊民行蹤、以便控制疫情。某里長慷慨激昂地呼籲:「遊民為甚麼老是在我們這裏?他們為甚麼不去大安公園?」這番話是講給媒體聽的,希望其他的市民相信:遊民不是萬華區的產物,而是外來人口;也希望外人相信:雖然某社區爆發了新一波的疫情,但是整個萬華其實是被動、無辜的。他更絕對不會承認:遊民之中的絕大部份都是萬華地區的原居民;這些有家歸不得、或是無家可歸的人習慣了萬華的環境、人情和生活文化,他們也可能是基於種種正面積極的情感而選擇留在萬華的。
我們已經假定:遊民就是沒有家的人。這個假定並不會促使我們進一步追究:沒有家的人有沒有戀家的情感呢?在遊民內心的深處,是否就不會吶喊着說:「我愛這片土地呢?」或者該這樣問:沒有自己的家的人難道就不會具備對一條街、一圈鄰里、一塊非私人所有的土地產生珍惜依賴之情嗎?在沒有發生疫病的時候,一般萬華區住戶的眼睛不是看不見遊民,而是視而不見。一旦疫情爆發、又風聞有遊民染病路倒,則一時之間,千夫所指,遊民在轉瞬間居然成了外來的入侵者。這,算不算是一種集體的階級歧視、算不算是一種「公共欺瞞」呢?

1996年狂牛症爆發,英國社會隱瞞了半年。次一年傳出大規模飼料污染,比利時也遮掩了幾個月。SARS疫情在廣東被指稱為「那個病」而諱莫如深,其間也長達數月之久。看起來,無論是先進國家或後進國家、無論是已開發社會或未開發社會,人們假設自己的健康與無辜似乎殆無二致。一旦超乎人力所能控制、甚至理解的疫病發生,「公共欺瞞」的心理機制自然啟動;於是,尚無疫情傳出的國家立刻封鎖那些已經傳出疫情的國家,尚無疫情傳出的地區立刻隔離那些已經傳出疫情的地區,尚無疫情傳出的鄰里立刻阻絕那些已經傳出疫情的鄰里。這些技術上看起來實屬必要的措置,卻也同時促使自覺健康與無辜者更頑強地驅趕原先他們就不熟悉、不信任以及不尊重的人,一般說來,那些人都是社會底層的人。
我十四歲那年舉家遷入萬華(當時劃歸古亭區),日日有遊民打從臨街的窗前走過,當後門外的村牆尚未築成之際,夏日晚涼,常有幾張熟面孔在我房間外面的混凝土水池上,或躺或坐,時談時笑,聲浪喧嘩,旁若無人,那是十分影響一個生怕考不上高中的少年夜讀情緒的。有一次我實在忍無可忍,穿上寬鬆的褲子、套上黑布鞋,還打了綁腿,準備出去施展拳腳,把這幾個人揈走──就搏擊對戰、以寡擊眾而言,我其實是很有些天真自信的。

經過廚房之際,我卻給家父叫住,他問我要幹甚麼,我說去教訓教訓外面那幾個混蛋。家父說:「人家浪跡天涯、四海為家,正是『你們武林中人』的典範,怎麼說人家是混蛋呢?」這話當然不無譏諷我成天習武練拳、想當李小龍的意思。我說他們擾人清靜,家父卻說:「你在牆裏,人家在牆外;你滿肚子躁火,人家一身涼快;你要讀書,人家不必讀書;不過就是這麼點分別。你現在要打人,究竟是誰擾誰清靜?」這麼一說,我忍不住笑了,一身狠勁兒完全卸去。父親點出了另一個角度,而我羞於承認:原來我是嫉妒他們。
四十春秋忽焉消逝,當年那些個嘻笑自若的遊民如今大約都不在了,我很慶幸當年沒有打人──那時,有毛病的是我,幸好我沒有把那毛病傳染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