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條失竊案被告收弟10萬買車藏金條

金條失竊案
被告收弟10萬買車藏金條

【本報訊】元朗貨倉離奇失竊8,600萬元金條案,控方昨在高院播出第三被告陳洪光與警方的第二次會面記錄。在第一次會面時否認處理過金條的陳,卻於第二次會面時反口承認,曾收取首被告即其胞弟10萬元,用作買車收藏262條金條。陳更聲稱曾試圖將金條剪開,以驗證真偽。
第三被告陳洪光(42歲)第二次會見警方時表示:「諗咗成晚,覺得需要將真相講出嚟。」陳表示,胞弟首被告陳燦光(40歲)與次被告韓宗博(43歲)匿藏於沙田麗豪酒店時,着他到來幫忙用毛巾及膠袋包裝金條。他稍後返內地見兩被告,胞弟給他10萬元,着他返港買一架凌志吉普車收藏金條。

後悔無報警

陳洪光聲稱曾多次查問金條的來歷,但不得要領,兩被告也沒有提及預備給他的報酬。他將金條裝上車後,曾猶豫應否報警,他至今仍就當時沒有報警感到「好後悔」。說到此時,陳洪光一度哽咽欲哭。
案件編號:HCCC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