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首被告林世俠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指,自己熱心公益,獲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撰寫求情信,盛讚他「一直積極參與社會事務」。惟裁判官陳仲衡即時揶揄,「應該響社會前面加個『黑』字」,又諷刺林是看似「披住華麗衣裳嘅殷商」的兩面人,既危險又難防。
第三被告保釋辦父後事
辯方求情指,林年輕時任職消防員,其後從商,曾投資拍電影,又參與97年立法會選舉,近年支持政改。他是汕尾市同鄉總會的永遠名譽會長,多年來捐款給家鄉購買救護車、病床及造橋。惟裁判官揚言,作惡多端的人尚可敬而遠之,但類似林的兩面人卻最難防。辯方又指林已再娶,裁判官笑謂:「推論到吖,佢兩個仔女嘅年紀,都大過佢依家嘅妻子。」
第三被告羅家輝的代表律師亦指羅熱心公益,曾向慈善組織捐款150元;又謂其父剛於去年除夕過身,身為長子的他需籌辦後事。最後,裁判官批准羅以5萬元保釋外出,其餘九名被告則還柙候判。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