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刀嚇鄰居 官斥不能接受北大尖子受懲

舞刀嚇鄰居 官斥不能接受
北大尖子受懲

【本報訊】畢業於北京大學的執業律師,帶醉返回寓所時因隨地吐痰,引發跟鄰居口角,律師竟跑回家取出菜刀,折返大堂向鄰居揮舞。他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直言,被告「有小小不如意都會向其他人發脾氣」,其行為在香港不能接受,勸戒他日後少飲為妙。 記者:樊素心

辯方早前在荃灣裁判法院透露,38歲被告黃文於吉林省讀書時屬尖子學生,到北大修讀英語文學及取得法律碩士,然後再進一步獲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律博士學位,現職金杜律師事務所助理律師。北大前校長許智宏曾替被告撰寫求情信呈堂,稱讚他勤奮向學。

被判200小時服務令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處理脾氣方面大有問題,認為被告可能因事業和生活都十分暢順,所以「有小小不如意都會向其他人發脾氣」。練官明言被告的行為在香港不能接受,勸戒他日後不應喝太多酒:「如果飲酒會令你有暴力傾向的話,遲早會令你的多年努力付諸流水。」他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去年8月16日凌晨,被告在珀麗灣屋苑內吐痰,有鄰居目擊後不滿,觸發跟被告在電梯大堂口角。被告用手打鄰居頭部後,返回寓所取出一把長20厘米的菜刀折返現場,向鄰居揮舞。其間,被告又腳踢鄰居兼不斷破口大罵,保安隨即報警求助。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引述感化官報告內容,被告並無精神和心理問題。按辯方早前解釋,案發前被告與客戶應酬,曾飲用茅台酒,之後再到卡拉OK消遣飲威士忌。被告返家時已有醉意,加上事主亦曾喝酒,事情才會弄至如斯地步,拿出菜刀只是想嚇事主。被告因今次定罪,有可能面對律師會的紀律聆訊,他自案發後已戒酒。
案件編號:TWCC3076/11